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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一次会议决议

来源:市政协    2017-04-26 11:02: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7年1月9日政协惠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惠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至9日在惠州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陈训廷同志代表政协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黄志忠同志代表政协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委员们列席了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麦教猛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惠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鼓劲的大会,是一次凝聚力量、继往开来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是惠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五年,是奋勇争先、跨越发展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奋斗目标,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率先跨越,取得显著成绩。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归纳总结客观全面、精炼扼要,提出的今后五年展望和2017年工作意见思路清晰、积极可行。市政府五年来的工作是努力而有成效的。委员们对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对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充满信心。

  会议充分肯定政协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十一届市政协在中共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惠州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中心定位准,服务大局成果丰,协商议政效果好,履职为民情谊深,团结联谊聚力强,改革创新成效实,为推动惠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团结和谐、务实进取、改革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赞同对十一届市政协工作的经验总结,强调只有坚持维护核心,政协工作才能更有为;只有坚持服务中心,政协工作才能更有位;只有坚持贴近民心,政协工作才会更有效;只有坚持凝聚人心,政协工作才会更有力;只有坚持不忘初心,政协工作才能更有序。这五条经验为十二届市政协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会议认为,中共惠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为惠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目标和行动指南。市政协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四个发展核心”、着力打造智造高地、区域枢纽、生态名城、文化强市、惠民之州,深入调查研究,有效协商议政,多进诤言、多谋良策、多出实招,使各项履职活动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为推动惠州“五位一体”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作为工作主线,在中共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