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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市政协    2017-09-18 18:05:36

  惠州市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是市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团结和联系各方面人士,互相沟通、协调,为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服务。

  4、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5、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和省政协办公厅、本市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6、负责处理市政协的公文和日常事务,落实市政协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各项保障措施,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市政协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9、承办省政协办公厅、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和行政科三个职能科。
 

  办公室秘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会务工作中的组织、文秘等工作。

  2、负责在惠的全国、省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3、负责市政协领导公务活动的联系、协调和落实工作。

  4、负责处理委员、群众来信来访。

  5、负责草拟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和市政协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等。

  6、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等工作。

  7、负责机关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请休假管理等工作。

  8、承办市政协常委、委员有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

  9、负责机关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县(区)政协机关的工作联系。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政协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全会决议、建议案等重要文稿。

  2、负责大会简报、《委员意见建议汇编》等有关材料的编辑工作。

  3、负责整理市政协主要领导的讲话录音。

  4、负责大会发言的组织工作。

  5、负责《惠州政协》杂志编辑工作。

  6、负责编辑、报送、反馈《惠州社情民意》和《政协之声》。

  7、负责政协宣传工作。

  8、负责惠州政协门户网、惠州政协新闻网、惠州政协“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管理工作。

  9、负责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

  10、负责收集综合各县(区)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的信息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行政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以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市政协委员及在惠的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机关经费预算、申报、结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市政协对外公务接待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更换和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机关电脑维修及电脑耗材的购置发放工作。

  7、负责机关在外承印的各种文件、材料、书刊、名片的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

  8、负责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室、会议室的维护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特殊公务车辆的安排和维修管理工作。

  11、负责市政协领导、机关干部职工及政协委员的保障服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一次全体会议年度提案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通过印发《参政议政导引》,组织视察调研、情况通报、座谈交流、走访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为界别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

  3、组织、征集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4、对未立案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

  5、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工作;制定各专委会分工督办提案的方案和工作安排,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协商,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交流;对需重新办理的提案,及时商请、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6、密切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协商工作,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有关评议等活动。

  7、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8、组织开展提案工作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提案工作经验。

  9、组织实施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布置的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各项工作任务。

  10、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11、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有关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就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3、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有关规章政策及社会民生等重要问题,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对本专委会负责督办的提案进行督促和检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协商,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交流;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提案。

  5、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县(区)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工作联席会议。

  6、组织本专委会委员积极参与政协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经济人口资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工作经验。

  7、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及相关界别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政协章程的要求,以及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和联系本委员会及相关界别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与本省、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2、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就本市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以及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协商意见、建议和提案,并就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3、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有关规章政策及社会民生等重要问题,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与市委、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县区政协有关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合作,开展各项工作。

  5、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开展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6、完成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习和文史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政协章程规定,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2、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研究、整理和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

  4、负责专门委员会视察、考察、调研等工作;负责专门委员会视察、考察、调研等书面报告的撰写、呈送、跟踪和意见反馈工作。

  5、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单位进行工作联系和合作。

  6、负责专门委员会与县(区)政协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并指导工作。

  7、负责组织征集出版《惠州文史》等工作。组织开展特邀文史委员学习培训研讨等工作,借鉴交流文史工作经验。

  8、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开展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9、负责专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有组织有计划组织委员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一次全体会议年度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通过视察调研、情况通报、座谈交流、走访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委员知情问政创造条件,为界别委员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提供参考。

  3、密切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各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协商工作,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有关评议等活动。

  4、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5、组织开展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经验。

  6、组织实施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布置的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各项工作任务。

  7、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8、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

  9、负责组织市政协法律咨询委员会和义务法律服务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组织本委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环境建设等情况,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创造条件。

  2、广泛联系本委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关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外经济政策及投资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

  3、组织本委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开展考察、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议政等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港澳委员就惠州建设发展、惠港澳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港澳委员优势及其在香港影响力,支持港澳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港澳地区繁荣稳定;发挥港澳基金会作用,推动惠州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5、开展对港澳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中具代表性人物的交流联谊活动,密切关系,听取意见,为他们排忧解难,广交朋友,增进友谊。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承办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布置的任务。

  7、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负责掌握本委成员和所联系委员参加本委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和撰写提案、信息的情况。

  8、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公共外交协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外交活动。

  9、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市政协历届港澳委员联谊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10、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市港澳基金会的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慈善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6个专委会内设相应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专委会日常具体事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

  总编制人数53人,在职实有人数62人(含编制不在政协机关的正、副主席及专委会主任),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市政协在中共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推动惠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团结和谐、务实进取、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重学习、正方向,夯实了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始终坚持讲大局、献良策,助推了惠州绿色跨越发展;三是始终坚持重民生、解民困,增进了人民群众福祉;四是始终坚持促团结、畅言路,凝聚了惠州改革发展正能量;五是始终坚持勇探索、笃践行,促进了惠州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六是始终坚持强基础、增效率,提升了政协自身建设水平。
 

  二、部门决算表格

  2016年决算我办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具体表格见附件),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因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1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5.8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其他收入29.84万元(其中3.84万元是省政协办公厅拨款给予9位省政协委员的视察费、交通费和履职补贴费,15万元是省政协办公厅划拨的“广东省提案工作研究会”分会筹备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是省政协提案委员会重点联系点补助经费,1万元是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年初结转和结余105.19万元,总计2320.91万元。支出总计2320.91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1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1.04万元,收入增加62%,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比年初预算人数增加5人,相应也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增加带薪休假补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惠州历史文化丛书》印刷费等。

  (三)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320.9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16.39万元,增加28%。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为2053.10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比财政年初预算增加267.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比年初预算人数增加5人,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还增加带薪休假补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惠州历史文化丛书》印刷费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320.9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2291.07万元、其他支出29.84万元),基本支出1533.08万元,占总支出的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7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社保等;商品服务支出151.51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物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印刷费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30.80万元,用于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金等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15.0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支出757.99万元,占总支出的33%。主要是:市十一届五次政协会议费、委员活动日费、委员小组活动费、委员视察和专题调研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112.24万元,财政年初预算安排80.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52万元,增加40%。主要原因:出访美国、加拿大,贯彻国家公共外交战略,团结凝聚海外华人华侨人心,缔结友好城市,2015年财政批复出国(境)费32.92万元,实际支出在2016年,支出31.77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相比,增加73.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有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5.99万元。2016年组团出访2次,第一次出访美国、加拿大,贯彻国家公共外交战略,团结凝聚海外华人华侨人心,缔结友好城市,2015年财政批复出国(境)费32.92万元,实际支出在2016年,支出31.77万元,出访人数6人,8天。第二次出访芬兰、瑞典和丹麦,通过公共外交途径,推动文教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涵养侨务新资源,服务发展大局,构建我市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支出34.22万元,出访人数5人,10天。2015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2016年因公出国(境)支出比预算少1.1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制度,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67万元,财政预算安排36万元,比预算减少0.33万元,201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根据惠财行函【2016】427号文的答复意见,按“退一进一”原则购置2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1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16年12月,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平均每辆3.53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3.99万元。财政预算安排1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新购置2辆公务车,增加了两辆新车的购置税、车船税、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由市接待处统筹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2.74万元,增加46%,主要原因: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新进人员经费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9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市政协在中共惠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而努力奋斗。

  在新的征程中,市政协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竭尽全力为我市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真言、献良策、聚合力、增动力、作贡献。

  (一)准确把握性质定位,坚持正确履职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政协工作,自觉将政协工作置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中来谋划部署,做到履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不断提升履职成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重大决策,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多进诤言,多谋良策。始终坚持履职为民,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心尽责。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理论基础。进一步发挥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机关党委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四)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强化政协履职保障。勇于探索协商民主的新渠道、新路径、新载体、新品牌,不断构建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协商新机制,搭建“互联网+”履职新平台。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行政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的需求。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部门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含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印刷费、其他费用等费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指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按照政府性基金用途安排的专项支出。

 点击下载: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