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研究正文

推行提案公开促进“落地见效”

来源:政协全国委员会    2017-11-15 10:15:42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重要抓手,是协助党和国家机关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渠道。山西省阳泉市政协把提案公开作为政协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促进提案工作落地见效,取得了一定效果。

  从当前提案工作情况看,提案工作存在有两个“短板”:一是“提”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办”的约束力不够强硬。新一届阳泉市政协成立后,明确把推行提案公开作为破解这两个问题的有力抓手,在公开的内容、方式、载体、公开后的反馈处理上强化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确定公开的基本原则。就提案如何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何确定、公开的形式如何选择、公开的程序如何制定等,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确定了公开的基本原则,即:提案内容与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同步公开;慎重选择,严格把关,公开后可能造成失密的提案不得公开;危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提案不得公开;提案提交者不同意公开的提案不得公开。

  明确承办部门和公开程序。明确由政协研究室和提案委共同承担提案公开工作,研究室负责平台建设和提案内容的发布,提案委负责筛选和提供公开的提案以及办理情况。提案是否适宜公开,由研究室和提案委共同研究确定,然后提交分管副主席审定,最后进行发布。

  要搞好提案公开工作,平台建设是关键环节。只有把管用有效的平台建设好,提案公开才能取得实效。为此,我们坚持新阵地与老阵地结合、传统媒体与现代传媒并举、履行职能与政协宣传兼顾的原则,主要依靠一张报纸(《阳泉日报》开设“政协”专版)、一本刊物(《阳泉政协》杂志)、一个网络(阳泉政协网站)、一个微信公众号(“阳泉政协”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提案公开。十三届市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共公开提案290件,占立案总数的68%。

  政协的提案,如果提交后不能进入党委和政府的视野,不能被党委和政府决策时所参考,不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中所采纳,也就失去了提交的意义。而提案公开,起到了督促提案承办单位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提案所反映问题的解决,助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作用;也促进了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增强通过提案履职建言的能力和水平。

  提案公开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睿智之言得到积极回应。政协委员的提案由于坚持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紧扣稳中求进总基调,提案的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较强,在平台上公开后,及时地引起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得到了提案办理单位的积极回应。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应上升为阳泉转型发展的城市战略》等提案公开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从项目安排、产业政策等方面强化扶持,加快了阳泉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

  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务实之策得到积极采纳。我们公开的提案,很多是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如《大力发展我市乡村旅游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等。这些提案,都经过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所提的建议有理有据,推动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其中的建设性意见也被相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

  围绕民生改善提出并马上能办的惠民之事得到有效落实。广大政协委员针对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城乡道路、居民饮水、生态保护、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等涉及民生改善方面的问题所提交的提案,多从马上能办的角度提出具体建议。这些提案公开后,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

  我们的提案公开工作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有许多工作需要继续探索,比如提案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问题,提案公开审查与提案立案审查同步进行的问题,提案公开稳妥有序进行的问题,提案随办理结果同步公开的问题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有效地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作用。

  (作者杨永生系山西省阳泉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