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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惠州市委员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

来源:市政协    2017-05-04 17:35:55

  (2008年7月15日政协惠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主席会议通过,2014年7月23日政协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修订)

  为发挥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政协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惠州政协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政协履职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充分调动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社情民意特邀信息员和社会各界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体察民情、收集民意、广纳民智,为党委、政府畅通民主渠道、科学民主决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益参考。

  二、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或可能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社会各界对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各种意见建议。

  (二)党委、政府准备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重要决策。围绕党委、政府出台的某项重要决策,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广泛收集不同阶层对该项决策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因此产生的社会心态或各种苗头性问题等。

  (三)群众关注和反映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全局、应解决而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找出问题的症结和解决办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各种突发事件及苗头性问题。围绕社会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或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提出处置或消除隐患的意见建议。

  (五)社会盲点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易被社会忽视而又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和问题。

  (六)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广泛收集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局工作有启迪性意义或参考价值的典型经验,以及人们的重要思想反映等。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建议。

  三、基本原则

  (一)及时。反映情况讲求时效,做到早发现、早收集、早反映,以利于党委、政府及时了解情况、把握时机正确作出决策,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推动工作,促进和谐。

  (二)准确。反映情况力求真实,符合客观实际,对重要信息应认真核实,把握不准时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三)广泛。反映的内容应是普遍性、关键性、实质性的问题,既要反映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也要反映不同意见、批评意见、各种诉求和呼声。

  (四)质量。反映的内容要讲求质量,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建设性,力求对党委、政府掌握情况、研究问题和科学决策有积极作用。

  四、信息采集

  (一)政务渠道。通过各种党政工作会议、政务活动、政府公报等载体捕捉社情民意信息线索,采集社情民意。

  (二)履职渠道。利用政协及专委会组织的会议、学习、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和委员提案、建议案,委员在各种会议活动中的发言,发现线索和收集社情民意。

  (三)社会渠道。委员和特邀信息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通过深入群众,采取听、看、议等形式,发挥委员和特邀信息员“一线”作用,广辟信息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注意从委员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收集信息。

  (四)网络渠道。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收集、准确甄别、及时反映各种有价值的网络舆情信息。

  五、队伍建设

  (一)建立特邀信息员队伍。在政协委员、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县(区)政协聘请一批特邀信息员,建立稳定的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根据委员队伍情况适时调整特邀信息员。

  (二)加强学习培训。注意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和能力。每年召开一次特邀信息员座谈会,组织一次学习辅导活动,适时组织骨干信息员“走出去”到先进城市政协学习取经、开拓视野,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三)明确责任。每个专委会组织委员每年应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12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每名特邀信息员每年应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信息收集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综合科负责。

  六、工作流程

  (一)信息报送

  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政协委员以及特邀信息员对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以面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通过惠州政协门户网、惠州市政协“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报送给市政协办公室综合科(涉密信息须面交);政协委员可选择报送给各自所在专委会或市政协办公室综合科。

  (二)信息处理

  1、健全信息来稿登记、分类、筛选、编辑、审稿、签发、排印、校对、报送、统计等严格、规范的日常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程序的责任制,建立由专人编辑、专人核稿、领导签发的审、批、报负责制。

  2、建立来稿10个工作日处理承诺制度。对所提交的信息,1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处理意见向信息员反馈。

  3、根据信息的内容,采用不同刊类报送。内容重要、建议可行的,以《惠州社情民意》普刊形式编报;涉及某一重要问题或重大问题,以《政协之声》专报形式编报;对前沿性、前瞻性或涉及全省或全国性的重要信息,及时向省政协呈报。

  4、鼓励和调动政协委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市政协每采用刊发一篇信息,给予信息撰写者200元稿酬;省政协每采用刊发一篇信息,给予信息撰写者500元稿酬;全国政协每采用刊发一篇信息,给予信息撰写者1000元稿酬。

  (三)信息反馈

  1、用稿反馈。每季度向各有关单位和特邀信息员反馈一次本季度用稿情况,包括被上级政协、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用的情况。

  2、批办反馈。及时向信息员反馈各级领导对政协信息的批示或者有关部门对政协信息的办理回复情况。

  3、存稿反馈。对存稿的处理,由相关工作人员拟出不采用的理由,定期向有关单位或信息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