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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常委会专题议政新农村建设

来源:惠州日报    2017-07-13 09:59:32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联新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建成投产,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惠城区横沥镇黄沙洞村最近成了“网红”村。每逢周末,村里就会迎来大批游客戏水踏青。目前,村里已建起游客中心、农具展览馆,开辟了七彩花田、农业博览园、滨水栈道等旅游项目。黄沙洞村已成为惠城区建成的首个 “三宜”(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示范点。

  按照中央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及我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工作任务,市政协今年将“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列为今年的常委会专题议政课题,并召集委员、专家组成调研组,就惠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实地走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12日,市政协十二届三次常委会议专题议政会召开,公布相关调研报告,并审议通过《关于“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案》,建议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创我市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乡村现状

  实施三大行动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惠东县多祝镇联新村保存着良好的自然生态以及浓郁的农家田园风光。近两年来,在市政协机关的精准扶贫帮扶下,联新村一大批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有了极大改观。尤其是950KW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建成投产,为该村新农村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坚持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优势凸显;注重规划引领,村庄规划实现全面覆盖;实施三大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创建示范典型,农村建设亮点不断涌现;强化基础建设,农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完善公共服务,农民幸福指数稳步提升。

  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我市累计投入1亿元名镇名村建设奖补资金,带动社会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完成建设项目近1000个,创建了9个名镇、100个名村示范点。启动博罗、惠阳、惠东、龙门4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工作,博罗环罗浮山新农村示范片成为全省建设标杆。同时,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深入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建成一批国家级生态镇村和省级生态县、生态镇村,生态镇村占比超过80%。

  目前,我市104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和2812个50户以上较集中自然村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40%以上,全市集中居住型村庄绿化率达63.27%。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实施,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存在问题

  调研组认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当前农村现状与美丽宜居乡村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美丽乡村建设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人居环境整治“短板问题”突出,新农村规划建设受“政策瓶颈”约束,资金筹措过度依赖财政“单一投入”,基础设施“重建轻管”问题普遍存在,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主体意识”薄弱等现象。

  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现象普遍

  “我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注意到拆旧房建新房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新村旧村并存、有新房无新村仍然是我市目前农村建设的真实写照。”市政协常委刘亚红说。

  调研组指出,在村庄规划方面,首先是规划适宜性不够,虽然我市已实现50户以上自然村全覆盖,但村庄规划大多数还停留在图纸上。究其原因,主要是规划方案缺乏村域适宜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不落实。

  市政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文武在会上介绍,改革开放后我市实行的“回拨地”政策,允许将部分村集体留用地作为宅基地,且大多用于新村建设,导致市、县(区)城郊农村“新村”“旧村”并存,村民普遍有“老宅”也有“新屋”,加上农房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民擅自建房现象一度非常普遍,农村“一户多宅”现象应运而生。在村庄建设方面,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招投标金额小等原因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效率。

  基础设施存“重建轻管”问题

  近年我市农村道路、路灯、供水、供电、通讯、网络、垃圾收运、污水处理、文体器械等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基础设施管护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例如,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不完善,加上企业排污费收缴困难等原因,导致全市已建成一些镇级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转。

  市政协委员黄新毅对此也深有体会。他说,大部分乡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集污主管网都基本建成,但分支收集管网建设大多不到位,造成收集污水量不足,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致使运营维护成本明显增加。

  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回应表示,从运行情况来看,部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管网不完善,进水浓度和负荷率比较低,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治污效益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约有25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率不足50%。

  ■建言献策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绿色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农村。

  打破政策瓶颈激发发展活力

  调研组建议,我市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主要从加强党委农办队伍建设、健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机制及强化各项工作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在进一步健全市、县(区)、镇(街)三级领导机制、分级负责机制的同时,建议市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畴,成为地方“一把手”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针对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现象,调研组建议,一方面要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规划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开展“三清”“三拆”行动,注重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倡导“自家事自己办”,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要以“美丽乡村·三大行动”为引领,启动“3+N”行动持续推进“三整治”,深化和巩固“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3项行动成果,不断改善农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2018年全面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找准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针对 “政策瓶颈”,从政策改革、制度创新上入手,着力打破瓶颈,激发发展活力。

  建立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

  调研组建议,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要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投入责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投入体系,按公益类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经营类设施以企业投入为主、村内设施以村民自筹为主的原则,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叶启灵表示,市财政在重点保障省级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资金需求的同时,市、县按比例分担市级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参照‘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融资办法,由各县以统贷统还方式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并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贷款本息,视各县财力和还贷能力,市财政最高承担30%。”叶启灵说,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各地利用PPP或引进基金投入等筹措村村通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公路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调研组建议,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基础设施长效运作机制。建议大力推广市交通局在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建议一揽子考虑维护管理问题,建立责任明确的维护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管护机构职能,确保农村环保、环卫、水利等基础设施长期保持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各类设施应有的作用。同时,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乡村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作用,引导村民全程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强化村民主体意识发挥主人翁作用

  农村是农民的家园,建设美丽乡村关键是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针对当前部分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问题,调研组建议,必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手段,不断强化村民主体意识,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凝聚合力共建新农村。

  建议学习借鉴清远市阳山县通过村民理事会组织、协调、发动村民,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四不补”(即拆旧不补、青苗不补、人工不补、让地不补),引导广大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争当美丽家园建设的主人翁,形成“听群众说、向群众讲、带群众干、让群众享”的乡村共建共享治理格局。本报记者董智媛 通讯员王 丹